发表于: 2011-11-29 0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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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人雷某在陌生人的蛊惑下,花50元购买了50克罂粟种子,准备播种,圆发财梦。但是,雷某害怕法律制裁,不敢种植,于是将这包种子以200元的价格转卖给工友兰某。兰某种下种子还没等收获就被警方抓获,雷某逃亡近5年后投案。日前,经罗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雷某1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并处2000元罚金。 雷某是罗源的一名农民,2006年10月,他在罗源西兰乡石材厂务工时遇到一名外地人。两人不认识,这名外地人却向雷某游说种植罂粟能发财,并向他推销罂粟种子。
雷某忍不住发财的诱惑,花了50元购买了一包约50克罂粟种子,准备回到家后种植。当天晚上,雷某返回家中,逐渐从发财梦中清醒过来。年近不惑的雷某明白种植罂粟是犯罪行为,考虑几天后他决定放弃种植,但是他舍不得花出去的50元,于是将这些罂粟种子以200元的价格转卖给工友兰某。
与雷某不同,兰某拿到种子后,回到白塔乡老家,与妻子一起将这包种子种在住宅的后山上,共种出了1139株罂粟。
2007年3月,兰某种植罂粟的行为被发现,警方将罂粟全部铲除,兰某夫妇在同年入狱服刑。得知兰某夫妇入狱的消息后,雷某害怕转卖罂粟种子的事情败露,躲在外地不敢回乡。
由于雷某文化程度不高,找不到好工作,且终日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苦不堪言。今年6月20日,雷某逃亡了近5年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雷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鉴于他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因此酌情从轻处罚,判处他1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并处2000元罚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沂 陈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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