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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方案予以重点支持 ■记者朱毓松 本报讯 今明两年,我省将重点支持33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场所环境,并配置必要设备,以实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站式”服务,其中我市闽清、罗源、福清三个县(市)列入其中。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人社厅出台的《福建省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方案》获悉的。 据了解,服务中心将提供公共就业、人才引进和代理、社会保障经办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根据规定,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将根据当地常住人口规模确定,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控制:常住人口在20万人(含)以下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20万~50万人(含)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50万~100万人(含)的,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100万人以上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服务大厅作为主要的服务设施,其面积一般应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60%左右;业务经办人员办公室面积应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 目前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尚有60个县(市、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的各个服务机构分散,有的服务场所没有自有产权,且场所窄小、拥挤,服务设施简陋,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难以满足我省城乡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群迅猛增长的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