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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品飞云 于 2015-4-13 11:43 编辑 <br /><br />--福建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调查 □作者:梅泽宇 中国改革报记者/陆天然 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步入和平发展轨道。地处台湾海峡西岸的福建省依托“亲缘、地缘、文缘、法缘、商缘”优势,全方位加强闽台交流合作,政策先行、经贸优先、注重文化、突出“三通”,积极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在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策先行 福建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对台合作的前沿,主动靠前,勇于实践,对台先行先试工作不仅形成了引领发展、示范带动之势,而且起到了破解难题、探索带路之效。 1、政策先行。福建积极探索两岸交流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子。在特定区域实行台资项目核准特殊政策,率先开展大陆台企转型升级工程试点,率先设立台资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率先零关税进口台湾水果和采购台湾农产品,率先入岛举办商务展会和实现赴台投资,率先启动赴台湾本岛旅游,率先实施地方媒体赴台驻点,率先恢复对台渔工劳务输出,率先开通两岸包机业务、海上货运、客滚运输以及两岸包裹邮寄等邮政业务,率先开展台湾同胞职业技能鉴定和任职资格评审,率先对台湾学生实施在地待遇,率先批准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率先开放事业单位录用台胞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台湾专才。 2、区域合作先行。福建发挥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独特优势,闽台区域紧密合作格局初步形成。 2010年经中央批准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2011年《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准实施,厦门经济特区对台合作空间大幅提升,对台合作优势不断增强。厦门获批成为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厦门银行获准开展人民币与新台币双向兑换,东南航运中心、两岸贸易中心、两岸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台湾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集聚地,特区在各项对台工作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 经过这几年的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从无到有,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政策支持、项目支撑、智力支援、直航通道等各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对台开放开发条件不断优化,试行“放地、放权、放利”政策,积极开展对台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两岸合作新模式。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赋予七个方面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把平潭打造成两岸同胞共同参与国际竞争和宜居宜业的共同家园。 3、金融合作先行。福建开展对台金融合作的时间较早,全省金融机构与台湾22家银行开办了两岸直接通汇业务;2003年试点开办新台币现钞兑出业务,2009年从沿海五市中国银行扩大至全省,兴业银行、厦门银行也获准开展新台币收兑业务试点工作;福建海峡银行与台湾银行成功开办“外保内贷”银行业务;富邦银行成功参股厦门银行,使厦门银行成为大陆首家台资银行;君龙人寿和富邦财险总部落户厦门;国泰人寿、国泰产险在福建设立分公司;统一证券、富邦证券在厦门设立办事处;推动富邦金控与省投资开发集团合作成立两岸首只产业投资基金--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率先合资成立海峡股权交易所,推动闽台证券期货业交流合作;率先成立大陆首家台资融性担保公司--福建龙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功推动华映科技、天福茶业等台资企业分别在A股市场和香港主板上市;打造福州海峡金融商务区,吸引富邦金控、渣打银行、国开金融等知名金融机构落户。 经贸优先 福建省十分重视闽台经贸合作,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每年举办“4.8”台交会、“5.18”海交会、“6.18”成交会、“9.8”投洽会等各类涉台经贸展会,吸引和鼓励台商来闽投资兴业。全省设有福州、海沧、杏林、集美、漳州、泉州六个国务院唯一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在闽台资企业已从初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形成了行业整体性转移、上中下游产业配套发展的趋势,台资企业为骨干的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等行业已成为福建省的三大支柱产业,闽台产业合作呈现新格局。 目前全省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台资企业415家,投资上亿美元项目11家。截至2012年底,台湾已经成为福建第二大境外资金来源地,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3001项,合同台资292亿美元,实际到资210亿美元,居大陆实际利用台资第三位,有效促进了福建产业结构的调整。 台湾是福建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第四大贸易伙伴。两岸直接“三通”前,福建对台贸易主要有对台间接转口贸易、对台小额贸易、福建沿海与金马澎直接往来贸易三种形式,两岸直接“三通”后的闽台贸易增长速度均保持在18%左右。闽台贸易以加工贸易为主,约占福建对台贸易总额的60%,台资企业是闽台贸易的主力军,其进出口额约占福建对台贸易总额的76%。截至2012年底,闽台贸易总额1009亿美元,其中,对台出口183亿美元,自台进口826亿美元。 3、福建省立足闽台农业互补性强等优势,在全国率先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台湾农产品物流中心,启动零关税进口台湾农产品,开展借鉴台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先后出台大陆第一个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使福建对台农业交流合作的领域、规模、政策、措施和成效都处于全国先行地位。 截至2012年底,福建累计批准农业台资项目2426个,合同利用台资32.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8.4亿美元;引进良种2500多个,其中150多个规模推广应用,引进农业设备5000多台(套)。农产品贸易方面,福建加快推进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海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等一批台湾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保持了闽台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势头,台湾成为福建农产品出口的第4大市场和水产品出口的最大市场;厦门连续5年成为台湾地区水果输入大陆第一大进境口岸,成为台湾水果销往大陆各地的重要中转站。 自2006年4月以来,农业部、国台办先后批准设立了漳州漳浦、漳平永福、莆田仙游、三明清流、福州福清、泉州惠安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为全国最多。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资金、融资、电价、项目及服务等方面支持入园台湾农民企业。目前,已有467家台资农业企业和28家个体工商户入园创业,总投资达8.5亿美元,年产值达40多亿元人民币。 4、自2009年7月台湾方面开放陆资赴台投资以来,福建率先实现陆资入岛,赴台投资企业数与投资规模在大陆持续保持领先位置。截至2012年底,福建省经商务部核准在台投资企业和机构共35家,福建企业协议投资额1.63亿美元,涉及贸易、建筑、会展服务、交通物流、旅游观光和食品制造等多个产业。 注重文化教育交流 福建祖地文化传承成为对台文化交流的主题,闽南文化、妈祖文化、客家文化等福建祖地文化在台湾深入人心,民间信俗在台胞中影响广泛,组织神像祖灵到台湾巡游,岛内信众纷至沓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快,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湄洲妈祖祖庙、青礁和白礁慈济宫、福州马尾船政文化园区、永定客家文化园等成为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场馆,妈祖信俗、福建南音成功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福建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闽台文化产业合作,大力鼓励台商来闽投资文化产业,举办两岸艺博会、文博会、图书交易会等一批展会,“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正式启动,“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揭牌,两岸首家文创合资企业落户厦门,“闽南文化研习交流基地”在漳州设立,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论坛、首届闽台医疗卫生合作论坛、海峡两岸媒体峰会等与台湾各界签署了一批合作协议,推动闽台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网络动漫、表演艺术、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闽台教育交流起步较早,形式多样,涉及较广,成果丰硕。通过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建立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相关机构等方式,在师资培训、学生互派、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大学、中学、小学、幼教等各阶段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领域的对台教育交流。 福建是大陆第一个招收台湾学生的省份,也是目前大陆唯一实施高校对台单招的省份,截至2012年底,福建省高校累计招收台生5183人;从2009年开始成规模组织学生到岛内院校学习,截至2012年底,福建累计组织学生赴台学习600多批次6000多人次;福建全面推广闽台高校和台资企业“校校企”三方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组织福建高职院校与台湾高校和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在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开展合作办学,目前为止,福建32所高校、185家台资企业与台湾53所高校在70个专业联合培养人才,办学规模达20000余人。 突出“三通” 福建省是目前海峡两岸往来交通方式最多元、航线最丰富、航班最密集、客流量最大的省份,已建成大陆唯福建独有的海上直航、空中直航、海空联运的对台立体交通网络,构建两岸往来最便捷主通道和综合枢纽的优势明显。 --通航。包括海上直航和空中直航。福建现有福州、宁德、泉州、漳州、厦门等8个两岸海上直航港口。与台湾本岛客滚运输方面,开通了厦门至台中、基隆和平潭至台中3条客滚航线,厦门和平潭至台湾本岛的航线分别以每周2班和4班的方式运营。“小三通”方面,有福州马尾、厦门东渡、五通、莆田湄州岛、泉州石井等5个客运码头,开通了福州至马祖和厦门、泉州至金门4条定期客运航线,以其价格低、服务好、中转方便、行李直挂等特点在两岸直航中保持优势,客流量稳步攀升。截止2012年,累计运送旅客956万人次,仅去年就运送旅客149万人次。货运方面,福建沿海开通了至高雄、基隆、台中等8条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以及至基隆、台北、高雄、台中、花莲和金马澎等23条散杂货不定期航线。截止2012年,累计货物吞吐量8511万多吨、集装箱吞吐量约266万标箱。 福建现有厦门、福州、泉州、武夷山4个对台空中直航航点,厦门、福州机场是两岸常态化客运包机航点和两岸货运包机直航航点。现有8条闽台空中客运直航常态化航线,每周客运航班57班、货运航班10班。到2012年止,闽台空中直航累计运载旅客226.9万人次,2012年运载旅客77.3万人次。 --通邮通讯。是大陆唯一对台水陆路邮件总包交换局设在福州,福州马尾是大陆唯一对台水陆路邮件监管中心,中国邮政航空公司开通了每周3班的福州至台北邮货运输航线。2011年厦门对台邮件总包处理中心建成投入使用,福州、厦门是两岸直接通邮的邮件封发局。2012年,厦门至金门海底直达光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2013年1月,福州长乐至台湾淡水海底直达光缆工程竣工。 --旅游对接。2004年、2005年和2007年相继分别率先启动福建居民赴金马澎地区旅游。2008年率先启动赴台湾本岛旅游,游客人数持续增多,金马澎旅游线路已延伸至台湾本岛。自2009年7月起陆续开放大陆其它省份居民赴金马澎地区旅游和经金马澎赴台湾本岛游以来,福建以其独特的近台优势和便捷多元的往来方式,吸引越来越多的大陆其它省份居民经我省赴台旅游。截止2012年底,经福建口岸赴台旅游89.1万人次,全省累计接待台胞1558.51万人次,福建成为台湾重要出境旅游市场。 同时,福建出台《入闽旅游和对台旅游奖励暂行办法》等鼓励措施,促进闽台旅游合作机制建设,围绕做大做强“海峡旅游品牌”,与台湾有关方面建立了“两山两水”(武夷山与阿里山、大金湖与日月潭)旅游合作机制,共同签订了《打造“小三通”旅游黄金通道合作宣言》、《闽台旅游合作品质保障协议》、《海西20城市联手做大做好赴“金马澎”个人游市场合作宣言》、《推动闽台乡村旅游交流合作协议》等一批旅游合作协议,成功举办了旅博会、“万名福建乡亲游台中”、福建赴台乡村旅游专题系列交流考察等活动,共同设计了一批闽台连线精品线路,积极培育“海峡旅游”品牌,构建“海峡旅游圈”。 创建良好的经贸合作环境是关键 中央鼓励支持福建在对台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也就是希望福建在对台交流合作的政策、途径、制度、模式上大胆探索、先行一步,为两岸交流合作开辟新路、拓展空间、创新机制。福建在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上要上新台阶,有关专家认为,创建良好的经贸合作环境是关键。 推动政策落实与创新。要认真落实国家赋予福建的对台特殊优惠政策,特别是要在改进运作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积极研究出台鼓励和支持台商台企发展的具体措施,着力在税收、用地、融资等方面寻求创新突破,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完善合作长效机制。要立足互利互惠、着眼合作双赢,健全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金融、港务等部门联系机制,为闽台经贸合作提供便捷服务。积极发挥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与台湾主要工商团体和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推动地方对地方、园区对园区、企业对企业、协会对协会、港区对港区的沟通合作,共同研究产业协同发展,共同促进双向投资,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共同构建产品创新研发平台。 优化投资创业环境。要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以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为契机,扎实开展“台商服务年”活动,完善台资项目直通车服务,加强重点台资项目的跟踪协调,完善台商权益保障协调机制,维护台商台胞在福建投资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台湾同胞创造更好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使福建成为两岸同胞共同创业的乐土,共同生活的家园。(作者梅泽宇: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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