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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1日从市建委获悉,根据省新材办“城市限黏、县城禁实”的要求,市建委下发了通知,明确我市“限黏禁实”的节点部署,自2014年1月1日起,福州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在各类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黏土成分20%以上的墙体材料。 根据通知,我省23个城市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开展限制使用黏土制品工作,逐步淘汰对黏土成分20%以上墙体材料的应用。我市“限黏”目标为:福州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设计、使用黏土成分20%以上的墙体材料,企业禁止生产黏土成分20%以上的墙体材料;到2015年底,“限黏”范围扩大到福清、长乐2个县级市。 另外,2014年1月1日起,闽侯县、罗源县、连江县县城规划范围内、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应禁止设计、使用实心黏土砖。到2015年底,农村“禁实”范围扩大到闽清县、永泰县,县城规划范围内、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要禁止设计、使用实心黏土砖。目前,罗源县和连江县已基本关停辖区内的黏土砖厂,率先完成关停黏土砖厂的目标。 同时,各县(市)区在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铁路、重点工程、高速公路、水库湖泊等地段3公里范围内,要实现禁止生产和使用黏土制品。 (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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