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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品飞云 于 2015-4-13 02:02 编辑 <br /><br /> 邱雪珍倒会案真实记录之八 以下记录了众受害者要求对邱雪珍倒会案进行补侦补判,补定诈骗罪的信访过程中,公安局中主持公道的执法人员言语: 1.公安局陈局长讲:“涉及430多万元巨款判八年,少了,按3,5成也是还,做不赔偿的判决,欠妥。这份补侦补判控告书,我们受理。” 2.公安局某领导:“凡是隐瞒事实真相,都是诈骗行为”。 3.公安局某中层领导:“此案已经历过公,检,法三道程序,错判的责任由公,检,法三个部门共同来负”。 4.接待信访的工作人员一:“你们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不花钱。也可以向政法委反映情况。公,检,法属于政法委管辖之下。 5.工作人员二:“你们可以向人大反映情况,会管的”。 6.工作人员三:“法律没有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你们被法院审判长忽悠了”。 7.工作人员四:“邱雪珍服刑了,退休金每月仍然照发,这案判得离奇”。 8.工作人员五:“你们为本县因倒会受损失的弱势群体伸张了正义。今后执法人员在受理倒会案中,不敢忽略受害方的利益”。 9.工作人员六:“今后,执法人员在处理倒会案中不敢轻举妄动,不敢无视受害人的利益。你们是受害人理应受法律保护,个别人说"参加民间会是违法的,法律不保护会脚"-----这是无稽之谈。” 至今,补侦补判的刑事控告书仍在公安局**队里,不予办理,作恶者仍然逍遥于金融诈骗罪的法律之外。 众 受 害 者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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