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2-16 08: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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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醉驾”入刑以来,罗源县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交流研讨,不断强化打击力度和法律监督意识,多措并举,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据了解,针对危险驾驶案件所呈现出的特点,罗源县检察院积极采取三举措:一是加强沟通,形成打击合力。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就办案过程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研讨,逐步对危险驾驶定罪与量刑、取证与证据固定、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形成共识,快审快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危险驾驶犯罪的打击力度。
二是严格把关,注重量刑建议。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加深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准确把握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确保诉判的准确率。同时,注重发挥量刑建议说理和监督的作用,坚持做到每案必量刑,通过对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进行系统的说理和论证,用事实和法律说话,以理服人,使量刑建议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目前,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100%。
三是点面结合,强化宣传警示。在宣传上,注重采用办理过的典型案例,抓住突出问题来释法说理,并充分运用群众关注的主流媒体,最大限度扩展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同时,针对节日期间系列危险驾驶案件高发态势,积极与法院联系配合,集中进行一次公审公判,以直观的形式进行警示和教育,点面结合提高群众安全驾驶意识。
(福州政法网记者 陈颖 通讯员 陈沂 李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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