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1 | 石材加工机械生产建设项目 | 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 | 福建省罗源县灵华石材机械有限公司 | 石材加工机械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4年01月06日—2014年01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1-26859126
传 真:0591-26850186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
(适用于生态型建设项目)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工业型建设项目。
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项目建议书批复
附件2 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
附件3 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
附件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0,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五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总用地面积4615㎡、总建筑面积3768.1㎡、年产DBJ-1600B型单臂锯石机80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周围环境现状、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1 地理位置福建省罗源县灵华石材机械有限公司选址于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项目西侧紧邻罗源县保安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所,东面隔小路8 m为鱼塘和机械维修站,北面隔小路8 m为石材加工厂,南侧隔104国道20 m为车博士汽车美容服务中心;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及卫星遥感图详见附图2。
2.2 自然环境2.2.1地质、地貌罗源县位于鹫峰山脉东南麓,县境三面环山,一面临海,为东西长条状,地势三高两低,形如“W”。
县内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原狭小。山地主要分布于县北部和西部,山体多呈北东、北西走向,低山海拔500 m~800 m,中山海拔800 m以上,沟谷切割幽深,大部呈峡谷或“V”形谷;丘陵分布于西部霍口溪、中部起步溪、百丈溪,河谷两侧及东部半岛等地,低丘陵海拔一般小于250 m,高丘陵海拔200 m~500 m;
平原按成因划分为河成平原、海积平原和海积—洪积平原。河成平原主要分布于起步溪、罗源溪中下游地区,呈东西或北西南东走向的长条状,面积以起步平原为最大,城关平原次之,河成平原地势低平,海拔均在5 m~20 m之间,相对高差不大于10 m,坡度1~5度,微向河床、河流下游或海洋倾斜;海积平原分布在罗源湾沿岸的松山、大获、北山一带,海—洪积平原分布在吕洞、牛坑、鉴江一带。这两种平原多呈现为一级海岸阶地或出露于海滩之上,海拔10 m左右,平坦开阔,微向海洋倾斜。
2.2.2 水文状况(1) 河系
区域内主要河流有白水溪、可湖溪、土港溪、岐佃溪、起步溪、南门溪,以及大获溪、小获溪、白花溪等,控制集雨面积103 km2。
项目邻近的主要地面水为南门溪,南门溪系山地性河流,发源于宁德境内,在五里桥与起步溪汇流后进入开发区内港,通过闸门进入罗源湾。
(2) 罗源湾
本海区属正规半日潮,根据罗源湾迹头村临时潮位观测站1974年7月至1980年12月的实测潮位资料统计分析,狮岐碧里港区的最高潮位6.72 m,最低潮位-2.03 m,平均高潮位4.99 m,平均低潮位-0.15 m,最大潮差8.14 m,最小潮差2.09 m,平均潮差5.14 m。实测最大涨潮流流速是118cm/s,各站位涨潮流流向随时间变化不大,基本上受地形制约,保持在一定的方向上,落潮流流向也是如此。
2.2.3 气候概况(1)气温
罗源多年平均气温为19.0℃,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8.6℃,1月最冷,月平均气温为9.6℃。累年极端最高气温39.5℃,发生在1978年8月1日,极端最低气温为-3.9℃,发生在1963年1月(两天)。气温年较差为19.0℃。
(2)降水
罗源多年平均降水量1649.5 mm,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春初至秋初季节(3~9月),降水量为1369.8 mm,占全年降水总量的 83%,其中以5~6月、8~9月为最多,月降水量都超过210.0 mm,占全年的44.9%。仲秋至冬季(10月至翌年2月)降水少,5个月的降水量仅279.6 mm,约占全年的17%。
日降水量≥0.1 mm的多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72.1 d,其中春初至夏初(3~6月)最多,平均每月达18.8 d,其他月份降水日数分布相对均匀,平均每月约为12 d。
(3)风
罗源多年平均风速为2.2 m/s,最大风速为40 m/s、风向西西北,出现在1966年9月3日。除静风外,全年以东南风和南东南风最多,频率为13%。冬春二季(12月至翌年5月)以南东南风为主,频率为12%~20%。夏季至秋初(6~9月)盛吹东南风,频率为12%~15%。多年平均≥8级的日数31.1 d。年最多大风日数为77 d,出现在1960年。年最少大风日数仅5d,出现在1978年。
(4)雾
罗源多年平均雾日数22d,年最多雾日数35 d出现在1962年,年最少雾日数14 d,出现在1978年。一年中,秋末至仲春(11月~翌年4月)雾日较多,平均每月在2 d以上,雾日数约占全年的68%,夏季较少出现雾,平均每月不足1 d。。
(5)相对湿度
罗源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0%,月最大相对湿度为89%,出现在1962年、1973年和1977年的5月、6月,月最小相对湿度为63%,出现在1963年1月。极端最小值为5%,出现在1959年1月16日。一年中,冬末至秋初(2~9月)湿度较大,各月平均相对湿度都在80%以上,其中以6月最大为85%。10月至翌年1月空气较干燥,相对湿度为75%~78%。
(6)蒸发量
年平均蒸发量约1437.5 mm。4月至11月蒸发较旺,月蒸发量在100.00 mm以上,占全年蒸发总量的81%,其中以7月最大为220.6 mm,占全年15.3%。12月~翌年3月,月蒸发量仅为51.5 mm~77.2 mm,最大月蒸发量为250.6 mm,出现在1960年7月。
2.2.4土壤、植被罗源县土壤的成土母质主要是火山岩、花岗岩的残积物和运积物,形成后分属7个土类,17个亚类、33个土属,其中红壤成为主要地带性土壤。各种土壤类型按海拔高度呈垂直分布,从高到低依次为草甸土、黄壤、黄红壤、红壤和水稻土。罗源湾开发区自然土壤以地带性红壤类酸性岩粗骨红壤、堆积水化红壤为主,耕作土壤以泛域性水稻土类黄泥砂田、灰砂埭田为主,伴有旱作土壤灰红泥沙土。
罗源县东部属鹫峰山潮暖亚热带雨林小区,西部属闽中东戴云山-鹫峰岭山脉槠类照叶林小区,但原生植物己消失或向次生植被转化,逐渐演替成11种植被类型。县境植物品种繁多,不算藻类、苔藓植物,只已鉴定的蕨类、裸子、被子植物就有757种,分属 169科。其中蕨类28科70种,裸子10科24种,被子、双子叶植物110科528种,单子叶植物21科135种。目前全县尚有5万亩天然次生林。组成植被的主要群种有壳斗科、樟科、胡桃科、杜英科中的部分种属。据调查罗源县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匀,林地主要集中于西部的四个乡镇。森林覆盖率全县平均为42.3%,但是地域分布不均,西部的西兰乡54.6%、霍口乡53.2%、中房镇37.9%、东部的鉴江镇18.8%、凤山镇18.7%、松山镇13.6%、碧里乡10.1%,据调查全县共有相被116科506种,可以归纳为常绿阔叶林、常绿针叶林、毛竹林、灌木丛、草丛和人工栽培植物等。
罗源湾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冬短夏长,温暖湿润,植被类型复杂,植物种类繁多,原生植被以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近代人为砍伐严重,原生植被多遭破坏,现状以次生植被为主,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竹林、柳林、榕树、相思树、樟木、木麻黄、灌木丛等。主要粮食类作物有水稻、小麦、大麦、玉米、杂粮;油料作物有花生、油菜、芝麻等;经济作物有棉花、蔬菜、水果、甘蔗、西瓜、茶叶、蚕桑、食用菌、花卉等。
2.3 社会环境概况罗源县位于福建东部沿海,闽江口金三角北翼,与台湾、马祖隔海相望,境内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全县面积1187 km2,其中海域面积52.5 km2。辖6个镇、5个乡194个村(居)。户籍人口25.4万人,其中畲族人口占8.1%,为福建省畲族主要聚居区之一。201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7亿元,比2010年增长15%;工业总产值120.27亿元,比增20.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90.25亿元,比增25.3%;农业总产值27.44亿元,比增5.2%;财政总收入4.78亿元,比增44.5%,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3.03亿元,比增5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16亿元,比增17.3%。
凤山镇位于罗源县城关,地处罗源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总面积32.2 km2,全镇辖9个农业村、5个居委会,总人口6万人。交通便捷,到省会城市福州及长乐国际机场不足1小时路程,距正在建设的福温铁路罗源站仅3 km,104国道、罗宁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齐全,具有强大的发展优势和潜力。2010年,凤山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5869.7万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148090.0万元,财政总收入为8429万元。
2.4 基础设施条件供水:项目所在的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的生活和生产用水由罗源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供水。
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有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金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罗源县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总规模8×104 t/d,目前已建成处理规模2×104 t/d,服务范围为起步区、罗源县老城区、开发区南部和北部,主要处理罗源县城区生活污水和孙山组团少量的达标排放低浓度工业废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罗源县老城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根据调查项目附近的福建金闽烟叶有限公司、罗源恒源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皆通过104国道一侧的城市污水管网排入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厂,故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可以通过104国道一侧的城市污水干管进入罗源县爱你城区污水厂。
供电:电网220KV的电源已接通项目区,能够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需要。
通讯:罗源县目前已乡乡通程控电话、可直拨156个国家与地区及全国各地,数字移动电话覆盖全县各乡镇。南部工业园区内通讯十分便捷。
2.5 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现状简述(1)地表水
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为南门溪。根据罗源县环境规划,南门溪主要功能是一般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水质参数标准限值见表2-5-1。
表2-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为了解纳污水体南门溪的水质现状,本项目委托福建国邦环境检测科研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5日对南门溪的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2-5-2。
表2-5-2 南门溪水质监测结果
根据上表中水质监测结果可知,南门溪各项水质监测指标除pH值和石油类能够达标外,COD、BOD5以及氨氮均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超标原因是南门溪接纳沿途生活污水造成的。
(2)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二类区,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周围无明显大气污染源,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见表2-5-3。
表2-5-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为了解本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本环评报告引用《罗源湾新城一期(铝产业加工园)路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下表2-5-4;
表2-5-4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
表2-5-5 大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由上表2-5-5大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区域内空气质量良好,区域内各监测点的SO2、NO2、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首要污染物为PM10。
(3)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罗源县管柄开发区内,根据《罗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一般工业区,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 dB,夜间≤55 dB;项目地块南侧紧邻104国道,故南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 dB,夜间≤55 dB。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我公司于2013年8月6日对本项目四周边界噪声进行现场实测。具体各监测点位见附图2,监测结果见下表2-5-6,监测报告见附件。
表2-5-6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采样时间:2013.08.6)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北、西、东三侧厂界昼间声背景监测值为58.3 dB~54.7 dB,夜间声环境背景噪声值49.5 dB ~53.8 dB,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昼间≤65 dB,夜间≤55 dB),南侧厂界昼间声环境背景监测值为67.9 dB,能够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夜间声环境背景监测值为58.7 dB,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夜间≤55 dB),超标原因为104国道夜间大车通行量过大造成的。
2.6 执行排放标准该项目应执行的排放标准列于表2-6-1中。
表2-6-1 项目执行的排放标准一览表
| |
| 执行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即pH值在6~9之间,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 |
| 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 kg/h,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 m,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周界外浓度限值1.0 mg/m3标准 |
| 北、西、东三侧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 dB,夜间≤55 dB标准; 南侧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70 dB,夜间≤55 dB标准 |
三、主要环境目标
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生产过程机械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处于凤山镇管柄开发区内,周围无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周围主要水域为附近南门溪,因此南门溪作为水环境敏感目标。
四、工程分析
4.1 项目由来福建省罗源县灵华石材机械有限公司石材加工机械生产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该公司征地4615 m2(6.92亩),总建筑面积3768.1 m2,年产DBJ-1600B型单臂锯石机80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扩建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因此,建设单位2013年8月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委托书)。本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并依照有关规定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4.2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石材加工机械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罗源县灵华石材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500万元
生产规模:年产DBJ-1600B型单臂锯石机80台
厂区平面布置:详见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见表4-2-1、单体经济技术指标见表4-2-2。
表4-2-1 综合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表4-2-2 单体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生产定员:30人,厂内不设食堂和宿舍
工作制度:单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
4.3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定额该项目主要产品产量、原材料及能源消耗见项目基本情况表。
4.4主要生产设备
表4-4-1 主要设备及噪声级一览表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本项目主要是进行DBJ-1600B型单臂锯石机的生产制造,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4-5-1所示。
图4-5-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首先将外购的不锈钢板通过等离子切割机进行线切割,然后在卷板机上卷板,紧接着焊接、抛光等工序制作成锯石机外壳,将外购铸件、标准件(电机、砂锯片和圆盘锯片)等配件安装焊接成最终产品,然后送至外厂进行喷漆。
产物环节:
①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排放,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②废气:本项目没有喷漆工艺,没有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是抛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及配件进行组装烧焊时产生的少量焊烟;
③噪声:各类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④固废:主要是工业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4.6项目污染源分析4.6.1废水(1)生产废水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须用水,因此无生产废水排放。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厂内不设宿舍、食堂,根据《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不住宿员工用水量以0.075 t/d·人计,该厂共有职工30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25 t/d,即675t/a(按年工作300天计),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9,则污水总排放量约为607.5 t/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400 mg/L、BOD5:250 mg/L、SS:220 mg/L、NH3-N:35 mg/L,计算得各污染物源强为CODcr:0.243t/a,BOD5:0.152t/a,SS:0.134t/a,NH3-N:0.021t/a。
4.6.2废气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没有喷漆工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抛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及对配件进行组装烧焊时产生的少量焊烟。
①金属粉尘:锯石机外壳在进行抛光工序会产生一些金属粉尘,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543 阀门和旋塞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金属粉尘产排污系数为0.3kg/t(原材料),项目钢板年用量为470t,则产生的金属粉尘量为0.141t/a。
②焊烟:项目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焊接需要少量的焊丝,因此烧焊过程产生的焊烟成分较复杂,主要为氧化铁、氧化锰、二氧化硅、硅酸盐、锡及其化合物等,各成分含量难以定量。本项目焊丝量为0.2t/a,据类比可知,烟尘排尘系数取4.5g/kg,则烧焊时烟尘的产生量为0.9kg/a。
4.6.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等离子切割机、剪板机、抛光机、车床、卷板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设备噪声值见表4-4-1。
4.6.4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1)生产固废
从生产工艺分析及物料平衡计算,本项目的生产性固体废物主要是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板边角料,据经验类比可知产生量以1%计,其产生量为4.7t/a,定期收集的吸尘装置内的金属粉尘,产生量约0.135t/a;此外,车床等设备循环使用的机油,因定期更换而产生的废弃量约0.03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非特定行业900-202-08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还有少量擦拭机床用的废油污棉纱、碎布,约0.05t/a,属于编号为HW49的危险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
(2)生活垃圾
该厂职工共30人,不住厂,不设食堂。不住厂职工生活垃圾产生系数以0.5 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即4.5t/a,这部分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分类收集,投放在指定地点,然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
4.7产业政策合理性及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主要从事石材机械设备的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从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该项目属于轻污染型的企业,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根据国发[1996] 3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有建设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工艺,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本项目的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轻微。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经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不会对环境产生太大的影响。此外,该项目以电为主要能源,不需用燃料,能源清洁,且不产生生产废水。从上述分析可知,该项目相关指标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思路,清洁生产水平评价为良好。
4.8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福建省罗源县灵华石材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该地区环境功能属于城市规划的工业区,项目周围均为工业厂房,无明显的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有较好的相容性。且该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少,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该项目办公室与厂房分隔开来,该项目平面布局基本根据生产工艺需要,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合理可行。
五、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短期的、暂时的,项目建成后,影响即自行消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只要切实落实对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
5.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另外还有少量泥浆水、设备冲洗水等。项目平均施工人员40人,施工人员居住就地搭盖临时工棚,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以150 L/人·天计,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5.4 t/d。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400 mg/L、BOD5:250mg/l、NH3-N:35mg/l、SS:220 mg/l计算,则约有CODcr:2.16kg/d,BOD5:1.35kg/d, NH3-N:0.19kg/d,SS:1.19kg/d排出。设备冲洗水应当经过隔油沉沙池去除油污、砂土颗粒物后再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起经简易化粪池无害化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及设备冲洗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5.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为粉尘以及刮风、运输车辆等造成的二次扬尘,各类燃油动力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的排放,使空气质量在短期内下降。
5.2.1施工扬尘的环境影响与防范措施施工建设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由于基础开挖、场地平整、施工水泥搅拌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根据类比,施工现场周边的TSP浓度可达0.5 mg/m3~1 mg/m3,静风时弥散范围可达几十米,有风时颗粒物可被吹送至百米之远。车辆运输引起的道路扬尘与路况有关,项目施工土地多为泥土地面,因此,车辆过后被车轮卷起的泥沙尘土在施工现场附近超标将达数十倍。一旦施工结束后,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就会消失。
扬尘防治措施
一般施工现场近距离范围的扬尘浓度会超出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以及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洒水抑尘净车上路
扬尘量与粉尘的含水率有关,粉尘含水率越高,扬尘量越小,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场地均采用洒水来进行抑尘。表5-2-1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经试验表明: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 m~50 m范围,因此本工程可通过该方式来减缓施工扬尘, 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表5-2-1 建设期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2)限制车速
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上。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r。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r计)情况下的1/3。
(3)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施工场地的平整、挖填土方等应分片、分期进行,做到挖方、填方平衡,尽量缩小开挖面积和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临时道路必须平整压实固化,可降低耗油,减少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及道路扬尘量。同时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可通过及时清扫道路,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严格限制车辆超载,以避免沙土泄漏等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4)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类物资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5)采取尼龙围护纱网围护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建筑物应采取尼龙围护纱网围护,围护对扬尘有明显滞尘作用。此外,建筑施工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或围档,高度不低于2.5 m,对建筑工地滞尘和生产安全有很大的作用。
5.2.2施工汽车尾气的环境影响与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尾气污染产生的主要决定因素为燃料油种类、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和风力等,其中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因素的影响最大。本工程由于施工期时间不长,排放量不大,施工期汽车产生的NOX、CO和烃类物质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据调查施工机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载重汽车、锯木机、切割机、水泵等,最大噪声级可达100dB。
施工期间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不仅带来了噪声,还伴随着高的振动能级。其中以打桩机振动能级最大,距振动源5米处的振动能级达到84dB,吊锤、钢锤打击等的振动能级也在80dB左右。
评价标准采用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列表5-3-1。
表5-3-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预测模式:
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预测采用半自由式声场点源噪声预测模式。
点声源衰减公式:
Lq=L1-20Lg(r2/r1)
式中:Lq—距声源r2米处的噪声声级,dB
L1—距声源1m米处的噪声声级,dB
L2—距面声源r2米处的噪声声级,dB
本评价对不同施工期,不同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列表5-3-2。
表5-3-2 施工噪声预测结果
据噪声的几何衰减规律预测,在没有消声和屏障等衰减条件下,施工噪声大约50m可下降到41~66 dB,100m后可下降到35-60dB;结合项目平面布置图,距离项目施工场地最近的一侧厂界为西侧厂界,距离为8m,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在施工期是西侧厂界将超过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但这种影响时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工地上的施工围墙对在平地上施工的噪声可起一定屏障作用,因此有必要建设施工围墙,衰减噪声。但随建筑物高度的增加,作业平面的上升,围墙的屏障也逐渐失去作用;在建筑施工中,各类施工机械的使用,将产生噪声和振动是不可避免的。
由于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项目四面为工业企业和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没有明显的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期噪声不会成为突出的环保纠纷问题。建设方必须确保施工边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规定的限值。
防治措施:
①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项目施工噪声影响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场地边界的噪声昼间≤75 dB,夜间噪声≤55 dB)。
②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设备,如静压桩等,降低噪声和振动污染。
③提倡文明施工,禁止抛丢建材如钢管等,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振动污染。
④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禁鸣喇叭。
5.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的主要成份为丢弃的混凝土废碴、废土、废砖头、废木料等,如果这些建筑垃圾随地倾倒、随地堆放,一方面会严重破坏区域环境卫生,也会给工地施工安全造成威胁。另一方面建筑垃圾若不及时运出处理,长时间堆置,在风力作用下还容易起尘,污染周边大气环境;渣土和垃圾在雨水冲刷下,会造成流失进入下水道,因此应及时将施工固体废物清场处理,及时委托处置。
场地挖掘产生的土方应切实按照规划要求用于绿化,并尽快利用以减少堆存时间;若在不能确保其全部利用时,需对不能利用部分及时由市政建筑渣土办处置、清运出场并按渣土有关管理要求进行填埋,禁止随地堆放建筑垃圾,防止水土流失。
项目所在地为小高地,在施工过程中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故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影响:
①应将农用地表层土移到其它地方,待施工完毕后移回作为项目区绿化用土。
②应根据当地雨量季节分布和旱季风日分布特征规律,选择适宜的土方施工时期,并关注当地气象变化,避免在大暴雨或大风干热天施工。在雨季施工时,应搞好施工场地排水工作,在汇水区,采用人工开挖修建沉沙池、排水沟,保证排水系统畅通,以减少土壤水蚀流失;在干热季节施工时,应对裸露、松散土壤喷洒适量水,以减少土壤风蚀流失和尘土污染危害。
③土方施工完毕后,应尽早尽快对用地区进行建筑覆盖或绿化覆盖,尽量减少整地待用时间,以保持水土,美化环境。
④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建设水保设施。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它与管理等各种因素有关,随着施工完毕,其影响也随之结束。
六、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6.1水环境影响分析由工程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7.5 t/a,各污染物源强为CODcr:0.243 t/a,BOD5:0.152 t/a,SS:0.134 t/a,NH3-N:0.021t/a。
根据城市排污规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统一进入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据福州地区经验,普通化粪池对各污染物去除率分别如下:CODcr:25%,BOD5:20%,SS:20%,NH3-N几乎无去除率,由此预测各污染物排出浓度分别约为:CODcr:300 mg/L、BOD5:200 mg/L、NH3-N:35 mg/L,SS:176 mg/L,污染物预测排放总量分别为CODcr:0.182 t/a,BOD5:0.122 t/a,NH3-N:0.021 t/a,SS:0.107 t/a。经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6.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没有喷漆工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抛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及对配件进行组装烧焊时产生的少量焊烟。
①金属粉尘: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钢板年用量为470 t,抛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量为0.141 t/a,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环评建议每台抛光机均配备集气罩,对管件的内外表面进行抛光时产生的粉尘绝大部分进入集气罩内,仅少量的粉尘散落在设备周围,由于该类粉尘比重较大,主要沉降在机器周围,且产生量也较少。该类粉尘产生量约0.141 t/a,其中约90%的粉尘由吸尘装置吸收,则散落的粉尘为总量的10%,则粉尘散落量约0.0141 t/a。进入吸尘装置的粉尘为0.1269 t/a,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543 阀门和旋塞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提供的末端治理技术为布袋过滤收集,除尘效率达到95%,最终排放量约0.006 t/a,排放速率为0.0025 kg/h,风机的抽风量为1000 m3/h,则粉尘的排放浓度为2.5 mg/m3,经不低于15 m高的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②焊烟: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在烧焊时烟尘的产生量为0.9 kg/a,该生产车间容积大约为30048.8 m3(厂房建筑面积3756.1 m×两层层高8 m),自然通风下车间换气4小时/次计,项目日生产时间为8h,故每日通风两次,项目年生产300天,故旱烟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12 mg/m3,产生量极少,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周界外浓度限值1.0 mg/m3。且根据同类项目的调查可知,该烧焊工序简单,规模较小,只需单人在一处限定的范围操作,影响范围为车间局部,因此在该厂污染源中并不突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3声环境影响分析6.3.1噪声源强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来等离子切割机、剪板机、抛光机、车床、卷板机的运行噪声,生产车间的噪声级约在90 dB左右,项目车间设备布置图见附图3。
6.3.2噪声预测模式根据噪声的传播规律可知,从噪声源至受声点的噪声衰减总量是由噪声源到受声点的距离、车间墙体隔声量、空气吸收和绿化带阻滞及建筑屏障的衰减综合而成。在此预测中,我们仅考虑距离衰减,故选用点声源衰减模式进行预测。
点声源衰减模式:Lq=Lo–20lgr-△L
式中:Lq–––距点声源r米处的噪声级(dB)
Lo–––距点声源1米处的噪声声级(dB)
△L–––屏障、吸音等综合削减声级(dB),本项目车间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有两门两窗;
r––– 距噪声源强的不同距离(m)
6.3.3噪声预测结果主要高噪设备预测噪声值见下表6-3-1。
表6-3-1 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
从上表的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各厂界处的贡献值不大,在没有考虑厂房内设备布局的条件下,项目新建车间联合噪声值衰减到东、西、北三侧边界的贡献值为49.5dB(A)~56.9 dB(A),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即昼间≤65 dB;新建车间联合噪声值衰减到南侧边界的贡献值为49.0 dB(A),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区标准,即昼间≤70 dB,且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6.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生产性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钢板边角料,产生量为4.7 t/a,定期收集的吸尘装置内的金属粉尘,产生量约0.135 t/a,由厂家回收外卖;各类设备定期更换的废废机油约0.03 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非特定行业900-202-08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擦拭机器的含油废棉布、纱属于编号为HW49的危险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产生量为0.05 t/a,这些危险废物,厂家采取分别收集处理防范,及时送至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另外,项目职工日常生活中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 t/a,采用袋装分类收集,投放指定地点,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项目各项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七、退役期环境影响
项目退役后,其设备处置应遵循以下两方面原则:
①在退役时,尚不属于行业淘汰范围的,且尚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的设备,可出售给相应企业。
②在退役时,属于行业淘汰范围、不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中的一种,即应予以报废,设备可按废品出售给物质回收单位。
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在退役后应按照上述的办法进行妥善处置,不会遗留潜在的环境影响问题,不会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危害。
八、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8.1废水治理措施该项目的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厂内员工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7.5 t/a,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工业集中区的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400 mg/L、BOD5:250 mg/L、SS:220 mg/L、NH3-N:35 mg/L,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经化粪池处理后分别约为:CODcr:300 mg/L、BOD5:200mg/L、NH3-N:35 mg/L,SS:176 mg/L,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104国道一侧城市污水干管,纳入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8.2废气治理措施①金属粉尘
本项目抛光加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多沉降于设备周围,影响范围仅局限在车间内,绝大部分经吸尘装置处理人工定期收集外卖,其余极少量的由排气筒排出,排放量约0.006 t/a,排放速率为0.0025 kg/h,排放浓度为2.5 mg/m3,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 kg/h,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 m。项目在做到以上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在今后生产中,还应及时采取清理收集、技术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免受危害。
②焊烟
本项目烧焊工序简单,规模较小,影响范围为车间局部,因此在该厂污染源中并不突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管件烧焊时焊烟产生量极少,旱烟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12 mg/m3,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周界外浓度限值1.0mg/m3。
为了避免车间局部烧焊烟气积聚浓度过高,影响车间内职工的身体健康,因此建议车间内安装通风排气、透气装置,加强车间内的空气对流,通风顺畅,改善车间内的空气质量,现场操作工人带上口罩等防治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车间内及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8.3噪声治理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生产噪声在东、西、北面厂界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标准(昼间≤70 dB),南面厂界处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昼间标准(昼间≤70 dB)。且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为了确保在今后的生产中厂界噪声能持续达标,建议厂方仍需对等离子切割机、空压机、剪板机、抛光机、车床、卷板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对这些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等措施,同时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维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异常增高。在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
8.4固废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性生产固废(废钢板边角料、定期收集的吸尘装置内的金属粉尘)可外卖作为原料利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废机油,编号为HW08,擦拭机器的含油废棉布、纱,编号HW49),及时送至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日常生活垃圾采取袋装收集,投放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若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有大的影响。
8.5环境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必须做好环保“三同时”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和环保教育,进行经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培训,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
(2) 环境管理人员
建立建全环境管理制度,由厂内技术管理人员兼职环保工作,具体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等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有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厂区环境,净化空气,降低噪音。
九、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1环境保护投资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投资的具体明细见表9-1-1。
表9-1-1 环保措施投资明细表
本次环保工程投资估算约为20万元,占总投资额500万元的4%。
9.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该项目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繁荣地方经济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并可解决部分劳动就业问题。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问题对周围环境带来了一定影响,环保设施的投入及正常运转可以使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使区域污染物总量排放得到控制,减少了生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将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具有全社会意义上的经济价值,综合考虑该项目建设是有益于社会的。
十、总量控制
按国家环保总局《“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监[2007]52号)规定要求,当前重点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和SO2。结合建设工程的特征污染物,确定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主要来自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607.5t/a,CODcr:0.182 t/a,NH3-N:0.021 t/a,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总量由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现有总量调配,无需新增CODcr、NH3-N总量。
十一、结论与建议
11.1项目概况福建省罗源县灵华石材机械有限公司石材加工机械生产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该公司征地4615 m2(6.92亩),总建筑面积3768.1 m2,年产DBJ-1600B型单臂锯石机80台。
11.2环境功能区划现状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罗源县凤山镇,主要纳污水体为南门溪。根据罗源县环境规划,南门溪主要功能是一般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为了解纳污水体南门溪的水质现状,本项目委托福建国邦环境检测科研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5日对南门溪的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2-5-2。根据上表中水质监测结果可知,南门溪各项水质监测指标除pH值和石油类能够达标外,COD、BOD5以及氨氮均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超标原因是南门溪接纳沿途生活污水造成的。
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二类区,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为了解本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本环评报告引用《罗源湾新城一期(铝产业加工园)路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下表2-5-4;所述区域内空气质量良好,区域内各监测点的SO2、NO2、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罗源县管柄开发区内,根据《罗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一般工业区,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 dB,夜间≤55 dB;项目地块南侧紧邻104国道,故南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 dB,夜间≤55 dB;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我公司于2013年8月6日对本项目四周边界噪声进行现场实测。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北、西、东三侧厂界昼间声环境背景监测值为58.3 dB~54.7 dB,夜间声环境背景噪声值49.5 dB ~53.8 dB,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昼间≤65 dB,夜间≤55 dB),南侧厂界昼间声环境背景监测值为67.9 dB,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类标准要求(昼间≤70 dB),夜间声环境背景监测值为58.7dB,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类标准要求(夜间≤55 dB),超标原因为104国道夜间大车通行量过大造成的。
11.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该项目的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厂内员工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7.5 t/a,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工业集中区的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400 mg/L、BOD5:250 mg/L、SS:220 mg/L、NH3-N:35 mg/L,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经化粪池处理后分别约为:CODcr:300 mg/L、BOD5:200mg/L、NH3-N:35 mg/L,SS:176 mg/L,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接入南侧104国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①本项目产生的金属粉尘较少,其中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绝大部分经吸尘装置收集,然后由厂内技术人员定期清理收集外卖处理,极少量的由排气筒排出,排放速率与排放浓度指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而排气筒高度尚未达标,其余少量的粉尘散落呈无组织排放,且该类粉尘比重较大易沉降,多沉降于机加工车间内的设备周围,影响范围仅局限在车间内,对车间外环境影响较小。
②管件烧焊时焊烟产生量为0.9 kg/a,排放浓度为0.012 mg/m3,产生量极少,呈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的规定。且同类项目调查 可知,烧焊工序简单,在该厂污染源中并不突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防治措施:
车间内粉尘应采取及时清理收集、技术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在今后生产中,确保厂界外粉尘浓度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1.0 mg/m3,则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另外车间内排气筒的高度需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 m。
为了避免车间局部烧焊烟气积聚浓度过高,影响车间内职工的身体健康,因此建议车间内安装通风排气、透气装置,加强车间内的空气对流,通风顺畅,改善车间内的空气质量,现场操作工人带上口罩等防治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车间内及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是为等离子切割机、空压机、剪板机、抛光机、车床、卷板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生产噪声在东、西、北面厂界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标准(昼间≤65 dB),南面厂界处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昼间标准(昼间≤70 dB)。由于项目各厂界均能达标,且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故项目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为确保在今后的生产中厂界噪声持续达标,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 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大约可降低噪声4 dB~8 dB)。
(2)车间窗户采用隔声门窗(单层普通玻璃构件一般可降低噪声15 dB~20 dB)。
正常生产中要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确保在今后的生产中该项目噪声值能持续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和4类的标准,则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1)生产固废
影响分析:
从生产工艺分析及物料平衡计算,本项目的生产性固体废物主要是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板边角料,据经验类比可知产生量以1%计,其产生量为4.7 t/a;定期收集的吸尘装置内的金属粉尘,产生量约0.135 t/a;此外,车床等设备循环使用的机油,因定期更换而产生的废弃量约0.03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非特定行业900-202-08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还有少量擦拭机床用的废油污棉纱、碎布,约0.05t/a,属于编号为HW49的危险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 kg/d,即4.5 t/a。
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性生产固废(废钢板边角料、定期收集的吸尘装置内的金属粉尘)可外卖作为原料利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应堆存在指定的危废临时贮存间,及时送至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日常生活垃圾采取袋装收集,投放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若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有大的影响。
11.4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福建省罗源县灵华石材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该地区环境功能属于城市规划的工业区,项目周围均为工业厂房,无明显的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有较好的相容性。且该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少,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11.5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该项目主要从事石材机械设备的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从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该项目属于轻污染型的企业,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11.6总量控制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607.5 t/a,CODcr:0.182 t/a,NH3-N:0.021 t/a,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总量由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现有总量调配,无需新增CODcr、NH3-N总量。
11.7措施与建议(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然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罗源县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造成影响。
(2)本项目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多沉降于设备周围,影响范围仅局限在车间内,在今后生产中应及时进行清理收集、技术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确保厂界外粉尘浓度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1.0 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为了避免车间局部烧焊烟气积聚浓度过高,厂方应在生产车间内采用机械通风的方式加强车间内的空气流通,改善车间内的空气质量,现场操作工人带上口罩等防治措施。
(4)厂方应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并加强管理,注意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设备功能进行检查,防止设备带故障使用而增大设备的运行噪声,确保在今后的生产中该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能持续达标。
(5)一般性生产固废由厂家回收利用或者外卖,危险固废及时送至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应袋装收集,投放指定地点,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
(6)由厂内技术管理人员兼职环保工作,具体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
(7)遵守连江县关于环保治理措施管理的规定,接受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
11.8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该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污染物经本报告表所提措施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项目主要环保措施及验收要求见表11-8-1。
表11-8-1 项目环保治理措施和验收要求一览表
| | | |
| | | 执行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即pH值在6~9之间,CODcr≤500mg/L,BOD5≤300 mg/L,SS≤400 mg/L |
| |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 kg/h,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 m |
| |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周界外浓度限值1.0mg/m3标准 |
| | 综合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东、西、北三侧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昼间≤65 dB、夜间≤55 dB);南侧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区标准(昼间≤70 dB、夜间≤55 dB) |
| | 一般性生产固废回收利用;危险固废送至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由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收集处理 | |
总结论
福建省罗源县石材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罗源县凤山镇管柄开发区,属于工业用地,因此该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对环境影响较小。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数量不大,在加强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在确保项目“三同时”管理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认为该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3日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