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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现钞提取、调运和携带出境审核”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罗源县支局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外币现钞提取、调运和携带出境审核; 项目编号:57016;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外币现钞提取、调运和携带出境审核”的申请和办理。 三、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五条:“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95项“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 四、服务贸易项下外币现钞提取审批 (一)办理依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 (二)受理机构 申请人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三)决定机构 申请人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办事条件 申请人为境内机构,有提取外币现钞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必要性。 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规规定。 (六)申请材料 (七)申请接受 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窗口提交材料。 (八)基本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4.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予以核准的,向申请人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做出不予核准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5.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 (九)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出具核准文件或不予核准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 当场决定:申请人使用外币现钞的时间较为紧急且申请材料完整符合法规要求,分支局经过规定的内部审批程序,可当场出具核准文件。当场出具核准文件的,可不出具受理通知书。 (十)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核准文件。 (十三)结果送达 通过现场告知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依法进行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申请人有义务保证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准确,获批后合法合规办理相关业务。 (十五)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公开查询等由所在地分支局办理 向各地外汇局进行咨询、办理进程查询、监督和投诉等可通过各地外汇局官方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网址可通过 www.safe.gov.cn进行链接,也可通过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上公布的电话进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罗源县支局 咨询电话:0591-26835317 投诉电话:0591-26865876 (十六)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十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该项行政许可具体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各地外汇分局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见各地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 国家外汇管理局罗源县支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东外路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八)常见问题解答 1.受理后几个工作日能办结? 按照法规要求,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可以批复。 (十九)常见错误示例 汇路通畅,但申请提取外币现钞。
附录 基本流程图 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28.png 五、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提取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 (一)办理依据 1.《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 (二)受理机构 申请人经办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三)决定机构 申请人经办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办事条件 申请人为出境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或地区)的个人。 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规规定。 (六)申请材料 (七)申请接受 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窗口提交材料。 (八)基本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分支局受理; 3.分支局审查; 4.分支局审核; 5.材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其他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依法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或其他文书。 (九)办理方式 当场办理: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出具有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或不予核准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 (十)审批时限 当场办理。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一人一表)。 (十三)结果送达 当场告知申请人,现场领取。 (十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依法进行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申请人有义务保证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准确,获批后合法合规办理相关业务。 (十五)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公开查询等由所在地分支局办理 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咨询、监督投诉、公开查询等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互联网站公众交流栏目进行。网址为www.safe.gov.cn 向各地外汇局进行咨询、办理进程查询、监督和投诉等可通过各地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网址可通过www.safe.gov.cn进行链接,也可通过各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上公布的电话进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罗源县支局 咨询电话:0591-26835317 投诉电话:0591-26865876 (十六)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十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该项行政许可具体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各地外汇分局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见各地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 国家外汇管理局罗源县支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东外路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八)示范文本及错误范例 个人申请当日累计提取超过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应提交申请书,说明相关情况并证明其确有提钞需求,并签字。 例: 外汇局XXX分支局: 本人某某,身份证号/护照号为XXXXX,今因公务原因/回国/……须前往XX国,XX国系战乱/金融管制/……国家,本人须提取外币现钞XXX元,币种为XX。本人外币现钞来源为XXX/提取外币现钞用途为XXX,望批准。 签名 日期 错误范例:金额、申请人姓名、提钞来源/用途、提钞金额及币种等项目遗漏,未签章确认,或提钞用途不符合外汇局提取外币现钞相关要求。
附录
基本流程图 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29.png 六、个人外币现钞携带出境审核(一人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现钞出境)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32号); 2.《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3〕102号); 3.《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 (二)受理机构 申请人经办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三)决定机构 申请人经办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办事条件 申请人为拟出境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 3.政府领导人出访; 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5.其他特殊情况 除此之外,出境人员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 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规规定。 (六)申请材料 1.个人外币现钞携带出境审核新增(一人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现钞出境)申请材料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效签证或签注(实行免签或落地签的国家和地区不提供) | | | | | | | | | | | | | | 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 | | | | | |
2.个人外币现钞携带出境审核补办(一人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现钞出境)申请材料清单 包括遗失《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的补办和逾期《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补办(个人出境后不予补办)。 | | | | | | | | | | | | | 原《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由外汇局签发的,按此材料由外汇局补办。 外汇局在补办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上加注“补办”字样。 |
(七)申请接受 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窗口提交材料。 (八)基本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分支局受理; 3.分支局审查; 4.分支局审核; 5.材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其他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依法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或其他文书。 (九)办理方式 当场办理: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出具《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或不予核准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 (十)审批时限 当场办理。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一人一证)。 (十三)结果送达 当场告知申请人,现场领取。 (十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依法进行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申请人有义务保证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准确,获批后合法合规办理相关业务。 (十五)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公开查询等由所在地分支局办理 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咨询、监督投诉、公开查询等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互联网站公众交流栏目进行。网址为www.safe.gov.cn 向各地外汇局进行咨询、办理进程查询、监督和投诉等可通过各地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网址可通过www.safe.gov.cn进行链接,也可通过各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上公布的电话进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罗源县支局 咨询电话:0591-26835317 投诉电话:0591-26865876 (十六)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十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该项行政许可具体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各地外汇分局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见各地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 国家外汇管理局罗源县支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东外路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八)示范文本及错误范例 个人申请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提交申请书,说明相关情况并证明其确有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需求,并签字;涉及单位组团出境的,应由单位提交申请并盖单位公章。 例: 外汇局XXX分支局: 本人某某,身份证号/护照号为XX,今因公务原因/回国/南北极考察……须前往XX国/地区,XX国/地区系战乱/金融管制/……国家,本人须携带外币现钞XXX元出境,币种为XX。本人外币现钞来源为XXX/用途为XXX,望批准。 签名 日期 外汇局XX分支局: 今我单位XXX,身份证号/护照号为XX,因南北极考察/公务出国/……须前往XX国/地区,XX国/地区系战乱/金融管制/南北极特殊地区……,须携带外币现钞XXX元出境,币种为XX。用途主要为……,望你单位批准。 单位公章 日期 错误范例:金额、申请人名称、携钞用途/来源、携钞金额及币种等项目遗漏,未签章确认,或用途不符合外汇局携钞出境相关法规要求。
附录 基本流程图 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0.png 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1.png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2.png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3.png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4.png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5.png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6.png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7.png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8.png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39.png 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16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20〕6号)。 (二)受理机构 申请人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 (三)决定机构 申请人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办事条件 申请人为银行总行(或外国银行分行主报告行),需有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的实际需求。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业务参见“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编号57013)。 (六)申请材料 (七)申请接受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邮寄、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等提交材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联系电话(0591)88010717。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邮政编码350000。 (八)基本办理流程 1.新办流程 (1)申请人持《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一式两份)及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进行备案。 (2)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申请人内容齐全的备案材料后,在其提交的《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上加盖签章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备案表退还申请人留存。 (3)分局(外汇管理部)应自申请人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银行情况书面通知当地直属海关,同时抄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及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当地直属海关收到当地分局(外汇管理部)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转报海关总署。 2.停办流程 已获得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资格的申请人停办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应当自停办业务之日前30个工作日由其总行向所在地分局(外汇管理部)提交《银行停办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履行停办备案手续。分局(外汇管理部)按照新办流程中第三条程序分别通知有关部门。 3.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 (九)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申请、受理、初审、作出审批决定、出具审批文件。 (十)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加盖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签章的《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 (十三)结果送达 通过现场告知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依法进行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申请人有义务保证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准确,获批后合法合规办理相关业务。 (十五)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该项行政许可具体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办理,各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见各地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七)禁止性要求 详见(五)办事条件。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电子邮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电话:0591-88010717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向各地外汇局进行咨询、进程查询、监督和投诉等可通过各地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网址可通过www.safe.gov.cn进行链接,也可通过各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上公布的电话进行。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交申请的,可在该系统内进行查询。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电话:0591-88010717 (二十)监督投诉渠道 向各地外汇局进行咨询、进程查询、监督和投诉等可通过各地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网址可通过www.safe.gov.cn进行链接,也可通过各外汇局官方互联网站上公布的电话进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投诉电话:0591-87846947 (二十一)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见附表1、附表2。 (二十二)常见问题解答 审批时限在20个工作日以内。 (二十三)常见错误示例 申请材料要件不全。
附录 基本流程图 file:///C:/Users/6577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0584/wps140.png
附表1 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示范文本) |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可行性报告和业务计划书 √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案声明: 以上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真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备案银行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 备案意见: 予以备案。自备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你行可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 你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应遵照《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汇发〔2019〕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XX分局(外汇管理部)签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本表仅适用于境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外国银行分行)。 2.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备案银行及其所在地外汇分局留存。 3.备案银行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
附表2 银行停办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示范文本) |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备案声明: 以上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真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备案银行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 附注: 1.本表仅适用于境内商业银行总行(或外国银行分行)。 2.备案银行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
3.“停办时间”是指正式停止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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