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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多尔惠超市工作人员称,过期也能吃;工商表示,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十 5月3日就要过期的大米,5月20日超市仍在卖,还称是店庆特价促销。昨日,林女士发现,她几天前在罗源多尔惠超市购买的大米竟然是过期的。而罗源多尔惠超市工作人员称,过期了也可以继续食用。 对此福州市工商部门则表示,消费者出示相关证据,即可要求超市退一赔十。 超市卖过期大米 昨日,罗源林女士刚准备把几天前在超市买来的大米拿来煮,但一看标签单子,大米竟然是2月3日生产的,保质期只有3个月,5月3日就到期了,“这怎么还能食用呢?” 林女士说,这袋大米是20日在罗源多尔惠超市买的,当时超市的导购员还说,当天是超市泰国香米最后一天搞活动了,很优惠,不买就没有这个价格了。林女士被导购员一番言辞打动,随即用119元的价格,买了一袋50斤装的泰国香米回家。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了罗源多尔惠超市,对于为何刚买就已经过了保质期,工作人员表示,大米过期了照样可以食用,只要大米不是被水浸泡导致发霉都可以食用,不会有问题。 超市称若属实可退换 记者随后表明身份,联系到了该超市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买回后发现大米已经过期,可以带着超市购物小票来超市退换。 记者致电福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过期大米超市是不允许销售的,更不用说用来搞特价,这些行为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如果超市有这一现象,消费者可以直接带着超市购物小票到超市,超市将受到退一赔十处罚。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赵杨 实习生 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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